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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诗论〉的整理及其与四家《诗》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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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孔子詩論》為研究對象,第一部分是對簡序、簡制、文字釋讀等方面的基礎研究中存在的問題作進一步深入探討。簡文以馬承源簡序為底本,從形制和文義兩方面考慮,重新將<詩論>進行编聯,並根據現有的材料分析,推測留白簡的產生原因,然後得出三頊結論:一,留白的地方應該補字;二,留白簡和滿寫簡之間在编聯時應從合不從分;三,學界將留白視為一種系統或形制是由於我們對於留白一致產生錯覺所致。
   論文的第二部分則以經過筆者整理的出土材料為對象,與傳世文獻漢四家《詩》進行比較,以期糾正和提高我們對先秦兩漢《詩》學的認識,呈現出先秦兩漢的《詩》學的具體真實面貌。通過對竹書的閱讀以及將之與傳世的四家《詩》比較,可知<孔子詩論>除體現了傳統認為孔子論《詩》的實用主義外,遗對《詩》旨有精確允當的闡釋,孔子以“情”論《詩》更是以往文獻所未見。這種別具時代特色的尚“情”表現可以在同期的文獻如《性自命出》窺見一端。<孔子詩論>論《詩》特點可歸納為三項:一是“以情論詩”,承認《詩》中性情的價值,肯定詩歌的抒情性質。二是“以禮論詩”,主張以禮樂對詩歌情感進行合理的約束規範。論《詩》方式性情和禮樂兼備,一切禮樂教化以性情為基礎,即重情尊禮,情先禮後,情禮合一。三是“以詩論詩”,其論《詩》方式從《詩》本義出發,能夠準備把握《詩》的意旨,實事求是,這種論《詩》方式完全沒有四家《詩》反對性情,以史說詩的理論傾向。由此可知<孔子詩論>的評《詩》風格具有尚“情”、尊“禮”的雙重特徵。因此,“詩言志”和“詩緣情”並非兩個互相排斥的獨立坐標或涇渭分明的劃分標準,事實是各個時代也有言志和抒情,只是各有所侧重,各個時代某一方面相當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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