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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研究——以东坪村博爱家园项目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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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声明

1.绪论

1.1问题的提出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

1.4 论文的创新

2.核心概念与理论基础

2.1 核心概念

2.2 理论基础

2.3 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现实依据

3.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实践探索

3.1 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的途径

3.2 实践探索:四川省东坪村博爱家园项目案例分析

3.4 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分析

3.5 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完善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对策

4.1 健全社会组织相关法律法规

4.2 “双量”齐驱,共同发展

4.3 正确处理与政府的关系

4.4 多元化监督,使参与透明化

4.5 增加宣传途径,提高公众认同感

4.6 专业化治理,加强能力建设

4.7搭建统一的协同平台

5.总结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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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各方面水平逐渐提高,对公共服务的需求不再仅仅是为了满足基本生存需要,而更多的追求高层次的物资、文化生活,需求更加的多元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满足农民多样化的需求。较长时间内,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公共服务分别供给,城市的公共服务主要由国家财政支持提供,而农村的公共服务主要依靠村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己解决,国家只是给予少量的财政支持,这样的二元供给模式,把城乡之间的鸿沟越拉愈大。国家免收农业税后,国家财政收入大减,农村公共服务受到影响,更加短缺。我国民政部副部长顾朝曦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文中指出,基层治理创新的过程中,要积极构建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充分发挥市场、社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协同参与作用。
  我国政府承担着社会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的职能,政府直接单独供给农村公共服务,财政压力大、承担风险大、供给效率低。在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成为必然趋势。然而,社会组织协同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也凸显了一些问题:社会组织参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还存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过分依赖政府,缺乏独立性;社会组织内部管理的缺陷等问题。本文首先将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角色定位为协同参与,以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社会组织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个案研究法、访谈法,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出现的问题系统地研究,以中国红十字在东坪村实施的“博爱家园”项目为实践,结合案例分析社会组织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出现的问题、原因,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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