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绪论
(一)选题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一、案情简介及争议焦点
(一)案情简介
(二)争议焦点
1. 本案中三个合同的效力
2. 金泽公司完成的建筑工程款应该由谁来负责
二、案件评析
(一)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规定
(二)本案中三个合同效力的认定
1. 水电八局与李斌签订的《工程分包合同》无效
2. 李斌与金泽公司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无效
3. 金泽公司与李斌签订的工程结算协议有效
三、合同责任的归属
(一)合同效力与责任归属的关系
(二)本案中工程欠款责任的承担
1. 非法转包、分包合同无效并不影响责任承担
2. 工程款的支付以《工程结算及工程款的协议》为标准
结语
致谢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