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莫雷尔法案》后的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研究
【6h】

《莫雷尔法案》后的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研究

代理获取

目录

封面

声明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目录

1绪论

1.1 问题的提出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1.3 核心概念界定

1.4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1.5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2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立法基础

2.1《莫雷尔法案》的法理基础

2.2美国农民职业教育立法的法理分析

3美国农业现代化与美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历程和特点

3.1发展历程

3.2特点剖析

3.3农民教育培训在美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4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体系

4.1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结构体系

4.2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教学体系

4.3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管理体系

5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保障系统

5.1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法律保障

5.2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资金保障

5.3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体系保障

5.4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保障

5.5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师资保障

6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借鉴和启迪

6.1建立健全新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

6.2形成与农村人力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教学体系

6.3使农民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多样化

6.4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法律体系

7结束语

参考文献

在 学 研 究 成 果

致谢

展开▼

摘要

三农(农民、农村和农业)问题深受我国政府、社会和农民自身的关注,该问题涉及我国社会发展、农村经济繁荣和农民富强,是国家走向现代化不可避免的问题。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真正开始可追溯到1862年《莫雷尔法案》的颁布,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无论是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历程,还是农民教育培训的内容、体系和保障等方面都走在前面,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通过对《莫雷尔法案》后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研究,从中发现几点:一是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发展史,其实质是一部农业立法史。二是以《莫雷尔法案》的颁布作为研究起点,原因是该法案的颁布在美国农民教育培训发展历程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该法案的出台标志着美国农民高等教育民主化的开端。三是农民教育培训离不开美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历程,故要立足于美国农业现代化开展农民教育培训的相关研究。
  最后,通过对美国农民教育培训的研究,结合中国的具体情况,提出四点可资借鉴的经验:一是改革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新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体系;二是调整教学内容与方式,形成与农村人力市场需求相适应的新教学体系;三是改变经费来源渠道,使农民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多样化;四是加强法制建设,逐步形成完善的农民教育培训法律体系。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