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学海》 >我国人大与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宪法文本分析

我国人大与司法机关之间关系的宪法文本分析

         

摘要

人民代表大会和司法机关的关系是我国宪法体制中的重要关系之一.本文重新审视了建国后历部宪法和有关法律的相应规定,针对人大监督和司法改革中存在的认识误区分析了1982年宪法对人大和司法机关的关系的立法原意,指出人大和司法机关的关系定位为:人大应通过法律制约和人事任命权两方面来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使司法机关对人大负责,而不是通过报告工作、质询和个案监督等途径来达到相应的目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