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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行政不作为的救济途径

         

摘要

在我国法治国家建设不断深入的时代背景下,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伴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变化,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并行地呈现出递增趋势.研究行政不作为的相关问题,一方面可以达到规范行政执法、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另一方面司法机关作为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重要参与者之一,通过对行政不作为审查制度的完善,可以实现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效果.司法审查是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的重要环节,其强度直接决定司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护的深度.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实现法治国家,突破我国目前对行政不作为的规制现状,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及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不作为案件时对行政主体的应作为内容予以适当评价及明确指引,可以避免行政主体故意拖延或再次不作为,进而提高行政效率,有效解决行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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