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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救灾组织用人机制与荒政社会化——对1931年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的调查

         

摘要

民国时期政府救灾机构出现了组织社会化的新动向,为救济1931年江淮大水而成立的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及其灾区派出机构(以下统称"国水委")堪为其例."国水委"在赈务人才的选聘标准、录用及考核程序等方面,形成了或倚重社会资本或倾向文化资本的上下有别的用人特点.在对赈务职员聘任的流程中,"国水委"设计出担保与督察双管齐下的风险防控机制.这种趋向于社会化和公开化的用人机制,使"国水委"选拔出了从基层到中、高层的赈灾人才梯队,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救灾队伍的自律和赈务事业的效率.从这一意义上来看,"国水委"不啻为中国荒政史上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官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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