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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宪法监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

         

摘要

正宪法监督是随着宪法的产生、实施而出现的,迄今已有两、三百年的历史。综观宪法监督发展的历史,呈现出监督机构专门化、监督制度完善化的发展趋势。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根本法的地位,它是诸法中最具权威性的法典,也是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最具权威性的社会规范。宪法及其实施的状况是衡量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制是否健全的重要标志。世纪之交的中国,要充分发挥宪法应有的作用,就必须首先完善宪法运行机制。我国几十年的宪法实践告诉我们,“书面宪法”并不等于“现实宪法”,再好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监督体系和制度,也无非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只有健立和完善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才能使我国宪法真正得到贯彻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保障宪法能够更充分地发挥其作为国家根本法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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