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安徽农机》 >对把农民拥有的农用三轮车作纳入机动车管理与我国实际国情的几点看法

对把农民拥有的农用三轮车作纳入机动车管理与我国实际国情的几点看法

         

摘要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出台与实施,何始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机动车”界定的范围,农民拥有的农用三轮车是否能笼统的作为“机动车”来管理,本文从立法的意义与中国的国情出发谈几点看法,供大家商榷。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