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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门公社渔业捕捞队自觉做到‘六不准’

         

摘要

<正> 浙江省普陀县螺门公社渔业捕捞队在鱼货处理上,顾大局,服从国家计划,把牢鱼货投售关。自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年,平均每年投售给国家的鱼货,占当年产量的百分之九十七。他们为了保证完成国家的收购任务,发动群众讨论制订了鱼货管理制度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水产》 |1982年第3期|15-15|共1页
  • 作者

    葛银水;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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