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档案管理》 >南乐县'土改'《土地房产所有证》

南乐县'土改'《土地房产所有证》

         

摘要

1“土改”《土地房产所有证》档案的由来 1946年在解放区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以解决贫雇农的土地问题。同年6月,南乐县积极开展了“土地改革”运动。然后,县政府向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见图一),并把原地契当众销毁和宣布作废。《土地房产所有证》一式两份,中间盖有骑缝章。村民一份,村委会一份。但是,当《土地房产所有证》发到村民手里后,由于受封建地主的剥削压迫,村民们没有地权意识,对土地房产证的认识不足,没有好好保存,而是随意丢放。针对这种情况,1950年4月县政府就土地证书的保管不善下达了《县政府训令》,内容如下:“为了整理土地证手续令区政府以重视这一工作。

著录项

  • 来源
    《档案管理》 |2010年第2期|72|共1页
  • 作者

    王占伟;

  • 作者单位

    南乐县档案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