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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关于院属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的暂行规定

         

摘要

一 为加强研究所内部的管理,建立高效能的业务、行政指挥系统,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由所长全面负责,全权领导研究所的业务、行政工作.二 所长要认真贯彻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运用各种民主管理形式,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三 所长是研究所的法人代表,由院任免,向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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