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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要

cqvip:黑财规审[2019]13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省农垦总局)、中国龙江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精神,确保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黑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黑政办规[2019]12号)有关规定,制定了《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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