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2022年3月30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2022年3月30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2022年3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议案。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废止两项涉及计划生育内容的地方性法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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