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说明——2022年3月29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说明——2022年3月29日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关于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的议案作如下说明:一、废止《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理由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已决定废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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