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商界》 >基金公司从业人员与老鼠仓的法律规制

基金公司从业人员与老鼠仓的法律规制

         

摘要

2008年年底提交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七)草案,对证券、期货交易中的"老鼠仓"行为依然给予了重点关注。刑法修正案把"老鼠仓"上升到犯罪层面进行打击,对于规范金融领域证券期货交易,保护证券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表明了立法层对规范证券金融市场秩序的决心。本文拟从刑法修正案(七)对基金从业人员的刑法规制入手,简要的探讨一下老鼠仓的成因及其危害,从而提出规制老鼠仓和基金从业人员的法律对策。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