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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不能生育 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摘要

公民的生育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权,公民的生育权是与生俱来的,是先于国家和法律发生的权利,作为人的基本权利,生育权与其他由宪法、法律赋予的选举权、结社权等政治权利不同,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剥夺的。"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可见,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权。传统观念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显而易见,生育在传统观念中所占位置之重要。因一方不能生育而起诉的离婚案件,不乏其例。一方不能生育是不是离婚的的法定条件,审判实践中观点各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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