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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存货管理现状及改进对策

         

摘要

根据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使用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都属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存货,所以行政事业单位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存货的日常管理。存货是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存货占用资金的大小,周转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到单位的财务状况。加强存货管理能更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过紧日子"有关要求的客观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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