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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审判疑难问题

         

摘要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疑难问题_x000d_(一)关于商品房连环买卖的履行问题_x000d_生活中商品房连环买卖的情况普遍存在,其实质意思就是购买者首先从开发商购买房屋,但是并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此时,又有第三人像购买者提出房屋买卖的交易,但是该房产并没有实质的产权所有证明,在没有产权证明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进行房屋的二次买卖便发生了争议问题.对于此事,一共有两种答复,一是当事人觉得合同内容没有发生变化,只是第三人代替了前者的购买身份,合同依旧是之前的内容,所以会认为最终的购买者可以跟开发商直接提出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第二,则是房产政策的要求,未进行产权登记的房屋不可以直接由最终的购买者向开发商申请办理房屋登记变更,合同的原则性要求,最终的购买者只能要求房屋所有者协助办理产权.因此可以看出在对商品房进行买卖的过程当中商品房出现连环买卖的履行问题也是当今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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