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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部印发烟台市、德州市社区就业文件

         

摘要

本刊讯:日前,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发出《关于印发烟台市、德州市机构编制部门建立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文件的函》(劳社培就司函[2002]95号)函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 (中发[2002]12号)要求城乡基层组织要承担起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的责任,要求街道和工作任务重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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