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政府采购》 >如何处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

如何处理供应商质疑与投诉

         

摘要

案例:《政府采购法》第五章第46条"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在本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一次电梯项目采购活动后,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了中标通知书,但当中标供应商携带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合同与采购单位签订时,采购人拒签,在多次与之协商、联系后,采购单位仍然拒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