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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摘要

自1996年我国试行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特别是200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起到了长足发展。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不断增加,从比较容易操作的小汽车、办公设备逐步扩展到小汽车维修、保险、医疗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构建等领域;采购规模不断扩大,2001年全省政府采购规模为10.73亿元,2003年达到25.27亿元,政府采购平均采购支出节约率都在10%以上,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初步堵塞了“人情采购、红包开路”的腐败漏洞,增强了财政的监督职能,提高了财政对支出管理的水平。由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尽完善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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