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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框架的几个问题

         

摘要

我国的政府采购自1995年在上海进行试点以来,已经有七个年头了,七年来我国的政府采购工作已在中央和全国各地推开,2000年全国政府采购资金达300多亿元。1998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颁布后,各地制定了大批的有关政府采购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财政部于1999年4月颁布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随后,又陆续颁布了《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全国监督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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