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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基金可用于门诊统筹

         

摘要

近来,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余基金是否可以用于门诊统筹,各方专家学者争论较大。笔者认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基金可划分一定比例出来用于门诊统筹,这是现实的需要和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从199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账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形成了“统筹基金管住院、个人账户管门诊”的“板块式”支付方式。可以说,个人账户有其存在的历史必要性:一方面,个人账户用于支付门诊费用和药店药品费用,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第7期|42-43|共2页
  • 作者

    胡大洋;

  • 作者单位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医疗保险研究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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