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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逾越的历史阶段不可歧视的重要部分——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非有制经济

         

摘要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在五六十年代被基本消灭之后,从八十年代起重新恢复、发展,决不是偶然的。它是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之下,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的必然结果。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可逾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可动摇。传统的社会主义理论排斥非公有制经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认同非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经济成分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同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之间是互相促进、互相依存的关系,而不是互相对立、互相排斥的关系。共同发展,就得认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认同非公有制经济而不歧视、排斥非公有制经济,是有自信力的表现。今后,对非公有制经济不是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而是引导它们同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随着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的改革的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将同公有制形成新的混合经济。这将是对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巨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胜利。@非公有制经济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伴随着并取决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深化过程。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如何看待五十年代的社会主义改造?。 @“非公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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