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检验检疫》 >如何理解『商检法实施条例』中的使用与销售——从法律语言及其解释方法说起

如何理解『商检法实施条例』中的使用与销售——从法律语言及其解释方法说起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也作出了类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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