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发明与专利》 >小小铆钉 一波三折——从一件“无效”案看专利法所称的“技术方案”

小小铆钉 一波三折——从一件“无效”案看专利法所称的“技术方案”

         

摘要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2款规定:"专利法所称的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在专利的审查、复审及无效过程中,时常会遇到涉及上述条款的案件。什么是专利法所称的"技术方案"?虽然审查指南对此作出了定义,但目前大家对这一概念的理解尚存在分歧。在专利审查过程中,-专利要求保护的客体究竟是不是一个"技术方案"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审查员对"技术方案"这一法律概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不久前,笔者曾在一篇文章中结合几个具体案例对"技术方案"的认定谈了一些看法,文章发表后不久,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