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市场》 >知识产权上的非法律问题的影响

知识产权上的非法律问题的影响

         

摘要

在决策领域中,有私人决策和公共决策之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私人决策和公共决策之分。本来,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利,非国家公权利。从权利层面上说,关注知识产权保护的应当是或者说首先是知识产权权利人自己的私事。从法律层面上说,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一些法律上的保护或救济措施,知识产权权利人在权利的占有、使用、处分、收益等权能方面,依法自由行使其知识产权,对侵害其知识产权的行为是否依法运用法律规定的救济措施,由其自主作出必要的保护决策。从一般私权利经济利益分配的角度上说,知识产权权利人在行使其知识产权过程中应尽到必要的法律义务,如照章纳税,诚信经营,不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但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由于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寻求其他国家强化对其本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并以知识产权优势强化其国家竞争力。因此在知识产权问题上表现出大量的国家公共决策,比如在技术出口方面作出大量的限制规定、基于商标地域保护而限制外国同类商标的同类商品进关等。这些国家决策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超出了私权利保护的私人决策范围,而纯粹成为一种国家的公共决策。如美国政府2005年始准许其AMD公司...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