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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制:一种体制创新

         

摘要

国家人事部在解决人事工作的难点时,推出了一系列措施、办法和制度。在人事管理方面将实行一种人事代理制度。 代理制,这两年报纸累见不鲜,但主要是在经济领域,如内贸部在“五三一”工程和三项改革中,其中生产资料推行代理制,已得到国务院批准,正在钢材、汽车等行业组织试点。这项措施,最早是内贸部副部长陆江考察日本、韩国综合商社后,就钢材流通体制,在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新型工商关系向国务院的报告中提出的。内贸部组织力量做了大量调研和试点准备工作,现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其特点和主要形式是,流通企业通过合同条约的形式与生产企业订立代理协议,取得“销售权”,从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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