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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止对四国环氧氯丙烷反倾销

         

摘要

商务部日前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的反倾销措施。2006年6月28日,商务部发布2006年第4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日本和美国的进口环氧氯丙烷实施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2011年6月28日,商务部对该反倾销措施进行期终复审调查。2012年6月27日,商务部决定自6月28日起继续实施原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5年,于2017年6月27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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