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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分权与区域绿色发展

         

摘要

绿色发展是经济转型发展的根本途径,合理的环境管理体制是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的关键。本文从环境分权出发,探索实现区域绿色发展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环境管理权责分配关系。将环境分权纳入环境与经济整体分析框架,引入财政分权指标,探索环境分权对区域绿色发展内在作用机理,并利用省级面板数据和空间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作用机制。研究发现:①区域绿色发展空间正向溢出显著,本地区绿色发展水平的提高将促进其他区域的绿色发展。②全国层面环境分权、环境行政分权和环境监测分权对区域绿色发展具有显著促进作用,环境监察分权对区域绿色发展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③环境分权与财政分权的互动效应整体为负。在地方环保部门拥有较大环境管理权力的同时,地方财政自主权的提高将造成区域绿色发展的恶化,其影响大小又与环境管理权力的类别相关。④不同地区环境分权的经济环境效应存在差异。随着国家对环境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中西部地区环境分权对区域绿色发展的促进作用要强于东部地区,但环境分权与财政分权结合所得的负面影响更大。因此,为实现中国绿色发展、转型升级和实现高质量发展,应在考虑地方财政权力的基础上,从区域差异与环境管理权力类别差异两方面入手,建立差异化的环境管理体制。一方面,进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区环境系统人员数,以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网络;另一方面,环境行政与监测权力应适当下放,环境监察权力应适当上移。同时,应下放环境保护责任,增加环境转移支付,在实现地方权责匹配的基础上弱化财政分权与环境分权的联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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