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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应体现“共同治理”原则

         

摘要

为了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我国广泛地开展了对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关键性措施就是要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实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企业治理结构是一种契约制度,它通过一定的治理手段,合理配置剩余索取权与控制权,以形成科学的自我约束机制和相互制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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