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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卫生政策三次重大调整之回顾

         

摘要

cqvip:建国70年来,我国农村卫生政策经历三次重大调整。回顾三次调整的历程,并从中找出规律,可供我国农村卫生事业未来发展与改革的借鉴。一、第一次调整——1962年(一)国民经济恢复期和"一五"期间农村卫生事业的平稳发展。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农村只有少量的个体行医者,巫婆神汉在许多地区大有市场,谈不上卫生服务体系,更谈不上医疗保障制度。1950年8月7日召开的第一届全国卫生工作会议通过了"关于健全和发展全国卫生基层组织的决定",随后付诸实施。到1952年,全国县卫生院已达2123所。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农村卫生》 |2019年第23期|17-19|共3页
  • 作者

    徐杰;

  • 作者单位

    中国农村卫生协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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