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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省级统筹,深化养老保险改革

摘要

这里刊载的福建省“坚持省级统筹,深化养老保险改革”一文很值得一读,从中可以得到启示——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律之一是“大数法则”。目前,我国还有不少地区仍实行养老保险地(市)级或市(县)级统筹,由于管理层次较低,资金调剂范围较小,一旦遇有较大风险就难以抵御。因此,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已成为当前一项重大任务。养老保险的统筹面越大,就越能实现在大范围内调剂资金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对保障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也就越能起到积极作用。这已被养老保险改革10多年来的经验所证明。 统一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将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筹集和调剂资金。这就要求提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层次。在现阶段,必须努力逐步实现省级统筹。在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发展省级统筹,在完善省级统筹中深化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推进,协调发展。这就是福建省的宝贵经验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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