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社会保障》 >劳动合同解除与违约金

劳动合同解除与违约金

         

摘要

<正>案例陈某系江苏某锌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锌业公司)员工。双方订有协议书一份,约定聘用期限为2006年5月8日至2009年5月7日,陈某在公司担任营销部部长,实行年薪制,年薪为5万元。双方在协议书第十条中约定:"上述条款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约,如有违约,支付对方违约金10万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 |2009年第6期|55-55|共1页
  • 作者

    蔡昌;

  • 作者单位

    江苏省兴化市劳动争议仲裁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劳动法;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