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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三”打造“阳光采购”

         

摘要

政府采购制度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调控经济的有效手段。政府采购工作必须要紧紧围绕建立公共财政管理目标和财政改革发展中心,坚持监督检查与规范管理并重,着力构建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各地实际的政府采购制度。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财政局在具体操作中突出“四个三”,全面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努力开创了政府采购事业新局面,不仅节约了大量财政资金,而且对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反腐倡廉,以及推动实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发挥着重要作用,彰显了制度的先进性和蓬勃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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