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科技投资》 >改革背景下国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难点

改革背景下国企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难点

         

摘要

党的十九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在第四十条中增加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这是对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重要体现,也是在新时期内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本文围绕国有企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议题进行了探讨,概述了"四种形态"的内涵和意义,通过对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难点,提出了实施的路径和建议,供相关人士参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