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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语言文字运用亟待规范——从'请给荧屏亮分'活动谈起

         

摘要

@@ 一、开展"请给荧屏亮分"活动rn2006年,咬文嚼字杂志社组织了"请给荧屏亮分"活动,发动受众每月检查一家电视台的荧屏语文差错.接受检查的12家电视台分别是:中央电视台(一套)、安徽卫视、北京卫视、重庆卫视、东方卫视、广东卫视、黑龙江卫视、湖南卫视、山东卫视、四川卫视、云南卫视、浙江卫视.检查结果已在2006年《咬文嚼字》杂志上逐月发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编辑》 |2007年第4期|66-69|共4页
  • 作者

    黄安靖;

  • 作者单位

    咬文嚼字杂志社;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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