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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毒素使用过程中致死一例

         

摘要

李某,男,45岁。1988年4月1日上午8时,因“感冒”到某医院诊治。查体见扁桃体肿大,给予青霉素肌注等治疗。上午9时左右按常规“皮试”后,肌注了80万单位的青霉素钾盐,李某骑自行车回家,无不良反应。下午3时李某骑自行车到医院,又肌注了80万单位的青霉素钾盐,回家后一小时感胸闷,呼吸困难,急送当地卫生所抢救,因抢救无效于下午5时死亡。家属对死因有疑议,要求检验尸体,查明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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