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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能否将案卷材料出示给被告人

         

摘要

<正> 辩护律师在开庭前的调查取证阶段将卷中证据材料出示给被告人,以便核实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进而根据被告人的意见及为此提供的证据线索进行调查,力求在庭审时准确表达质证意见,使案件真实、客观准确或恢复原貌,此乃一个负责任的律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律师》 |2010年第3期|82-83|共2页
  • 作者

    高子程;

  • 作者单位

    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律师制度;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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