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律师》 >论“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 以美、德两国为中心的考察(下)

论“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 以美、德两国为中心的考察(下)

         

摘要

<正> 三、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几点建议针对我国现有"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借鉴和吸收美、德两国律师管理制度中的成功做法,笔者认为,现行"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完善大致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厘清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协会的各自职能 "两结合"管理体制改革的本质是推动律师管理由行政化管理向社会化管理过渡。实行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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