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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霞告对了

         

摘要

“东方神鹿”王军霞诉昆明卷烟厂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纠纷一案,一审王军霞被驳回起诉,二审昆明卷烟厂败诉,赔偿王军霞80万元,现已顺利执行。本刊去年曾发表了王北川律师的文章,引起反响,其中,也有不同意见的争鸣。今天刊发的这篇文章,就是对上次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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