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修辞学》 >章士钊的法庭论辩修辞艺术

章士钊的法庭论辩修辞艺术

         

摘要

章士钊(1881-1973)湖南长沙人,清末任上海《苏报》主编,辛亥革命后,曾任《民立报》主笔、北京大学教授、广东军政府秘书长、南北议和南方代表、段祺瑞政府司法总长等职.1933年起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是当时全国闻名的大律师,并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建国后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著有《柳文指要》等.章士钊与陈独秀原是青年时代留学日本的知交,虽然在"五四"运动前后二人在政治主张、文学体裁等方面有分歧,但当1932年10月蒋介石当局制造的"陈独秀案"发生后,为维护正义,章士钊当即声明愿为陈进行义务辩护,当时人们称他是"古道可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