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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物权变动中的公证制度

         

摘要

cqvip:物权变动规则是物权法的核心问题之一。当今大陆法系的物权变动规则有四种模式:债权意思主义、公示对抗主义、公示要件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然而,在不动产交易领域,任何模式的物权变动规则都不能圆满地保障交易安全,孤立的登记制度也有缺憾,因而,为了实现不动产的顺利流转,大陆法系代表性的法国、德国、瑞士等国民法均在不动产物权变动中采纳了公证制度,并建立了公证与登记制度的配合机制。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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