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冼村旧城改造中的治理模式冲突与和解——以《土地管理法》最新修订为背景

     

摘要

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取消了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进入市场流转的障碍,为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旧城改造亦会成为最为重要的入市渠道。然而在具体实践方面,集体土地入市的核心问题不仅限于合法性,更重要的是入市进程中所关涉的各方主体如何进行权利义务的重新配置,如何实现公司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之间的衔接、过渡与转换。本文以此为视角探讨现行旧城改造拆迁制度的利弊得失,并结合冼村案例对政府、投资人、被拆迁人的各自利益关系进行梳理和分析,揭示出旧城改造僵局的法律困境与治理冲突,并在信托的构架下,通过公司制的方式达致旧城改造中相关决议与协议效力的确定性问题,解决公司治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冲突问题,在合法性支撑下实现制度与身份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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