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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杂家出于议官”说

         

摘要

汉刘歆《七略·诸子略》提出“杂家出于议官”说,其中“议官”一词通指天子“议臣”与诸侯“门客”等能够参与决策的人,是笼统之称呼,并非职官专名.秦汉时期杂家著作正是这些“议臣”“门客”集体编纂,从这一学术发展历程来看,“杂家出于议官”说应该值得肯定.此外,杂家与黄老道家又有所区别,《吕氏春秋》《淮南子》属于杂家著作应无疑义.就杂家宗旨而言,杂家确有宗旨,可以成一家之言;杂家之宗旨随具体情况、时代而有异同;不同杂家著作之宗旨虽有异同,但其目标皆是追求有用于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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