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道路运输》 >将车辆作为证据保存是否正确

将车辆作为证据保存是否正确

         

摘要

如果没有采取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经年审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未经安全例检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的,我们将车辆作为证据进行登记保存,并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请问,将车辆作为证据进行保存是否正确?如使用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将车辆进行证据保存,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