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 >关于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环协副理事长单位和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等四个常务理事单位合并后不再作为常务理事单位的议案

关于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为中环协副理事长单位和北京市一清环卫工程集团等四个常务理事单位合并后不再作为常务理事单位的议案

         

摘要

根据北京市国资规划字[2006]11号文件精神,原北京废旧一清集团、二清集团、四清集团和北清集团合并管理费用为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环卫集团),原上述四个集团同时取消法人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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