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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事商鞅开阡陌以尽地力秦以富强后儒诋其废井田变坏古制试论其得失

     

摘要

世辄谓秦废井田。开阡陌。变壤古制。为商鞅罪。■谓此未可以罪商鞅也。何以言之。春秋而降。周室寖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经界不正。则井地不均。豪强得以兼并。盖不待商鞅变法之时。而井田之名存实亡。固已久矣。虽无商鞅。犹将有不废而自废者。且其时井田既坏。非得圣君贤相如文武周公者。必不可复。彼孝公固非能复井田之君。商鞅亦非能复井田之臣也。井田既不可复。而欲救、井田于已敝之余。势必愈救而愈敝。况乎三代以上。地广人稀。故计夫授田。行之较易。三代以下。生齿日繁。人浮于地。一夫百亩之制。必不能行。朱子尝谓欲行井田。须有机会。或经大乱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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