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雍姬论

     

摘要

昔郑厉公使雍纠杀蔡仲。纠妻雍姬知其谋以告蔡仲。仲于是乎杀雍纠。或谓雍姬虽救其父而杀其夫。非妇道所宜出也。吾谓雍姬之处此实难。以告。则父杀其夫。即不啻自杀其夫。不告。则夫杀其父。即不啻自杀其父。虽在仁人君子。无两全之道也。无已。则惟视其心之所安耳。夫父。生我者也。天显之亲也。夫妻以人合者也。敌体也。虽夫为妻纲。与父为子纲。在平时为并重。而当乎以夫谋杀其父。事变非常。祸机迫促。有不能迁就调停稍缓须臾之势。雍姬于是时既以父与夫孰亲为问得其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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